对于市场中一些设立分公司的企业而言,其在面临业务调整或分公司经济效益不佳等情况下,会选择将一些分公司注销。而由于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注销登记必须依附总公司。那么,办理分公司注销,有哪些事项我们一定要了解清楚呢?接下来,本文来对此进行说明、介绍。
一般来说,有关于办理分公司注销所需了解事项,其主要包括以下这些:
一、分公司注销流程
通常情况下,企业进行分公司注销,大致按照如下流程来进行:
1、公司撤销或者公司决定撤销分公司的,应当自撤销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该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2、注销国、地税税务登记证,需要国、地税税务登记证、所有国、地税有关材料和备案公章。
3、自做出注销决定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公司备案申请表(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加盖公司公章)、股东会关于成立清算组的决议(全体股东签署)喝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保障债权人的合法债务得到履行。
5、刊登注销公告,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
6、清偿分公司债务,到税务部门办理完税证明。
7、填写注销登记申请书,提交登记文件、证件,按约定日期领取核准通知书,注销基本账户,包括公司营业执照正本(有些银行要工商、代码、国税、地税全套证件)、开户许可证、印鉴卡、印鉴卡上预留印鉴、支票本、电汇凭证等银行相关材料和销户申请书。至此,分公司注销流程基本完成!
二、分公司注销材料
而有关于分公司注销材料,具体来说,这些材料主要包括: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分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的,提交责令关闭的文件(如因违反《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被公司登记机关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的,提交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决定。);
4、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以上是对办理分公司注销所需了解的相关事项介绍。对于有着注销分公司诉求的企业来说,如对此不了解,便可对文中介绍内容进行具体把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