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注册公司时,都会遇到注册资本的问题。那么,关于注册资本,需要了解哪些事项呢?下面本文来对此进行具体说明、介绍!
事实上,注册资本也被称为法定资本,是公司制企业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或发起人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总额,并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注册资本的形式分为认缴制和实缴制。
1、新《公司法》
与之前相比,新的《公司法》主要修改了三点:
第一,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取消了关于公司股东(发起人)应当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出资,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出资的规定;取消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出资的规定。
第二,放宽登记条件。
第三,简化登记事项和登记文件。
2、注册资本的数额标准
新的《公司法》对注册资本的数额标准也有了新的规定:
(1)取消了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应达500万元的限制,说的夸张点,“一元也能开公司”。
(2)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要具备以下这六个条件:
①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要有发起人,发起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发起人应当在2-200人,其中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应当采取募集设立方式。
②取消注册公司最低资本限制。
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取消了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分别应达3万元、10万元、500万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首次出资比例以及货币出资比例。
③股份发行、筹办事项要符合法律规定。
④制定公司章程,经创立大会通过。
⑤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监事会组成。股东大会是最高权力机构,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董事会是公司股东会的执行机构,由5~19人组成。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⑥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有生产条件。
3、认缴到期没钱怎么办?
如果是认缴期到了,但没有钱缴纳怎么办?目前有5种方法可以解决:
(1)修改公司的章程,延长出资期限;
(2)如果不打算经营,直接转让或者注销;
(3)找人垫资,把认缴变成实缴;
(4)股东不能出资的,借钱或者转让股份;
(5)去工商局做降资,变更缩小注册资金。
以上是关于注册资本需要了解的事项介绍。创业人员如对此存有疑问,便有必要对文中介绍内容作具体把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