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一些公司在不打算继续经营的情况下,会按照工商部门的要求依规办理公司注销登记手续。不过,在办理过程中,有些企业在申请公司注销时会被管理部门驳回。那么,公司注销被驳回的原因有哪些?接下来,本文来带您对此进行具体了解!
事实上,有关于公司注销被驳回的原因,其主要有以下这些:
1、公司出现工商异常
不少老板在经营公司的时候只顾业务的发展,没有考虑到其他的事项,也没有财务人员负责管理,比如欠交年报、擅自搬迁地址却没有做变更等。
解决办法:
(1)年报异常: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前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2)地址异常:依法办理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或提出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可以重新取得联系后提出申请。
(3)未按要求公示:可以申请恢复正常记载状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移出决定,恢复正常记载状态。
2、公司被认定为风险纳税人
不仅工商方面有问题无法直接办理公司注销,税务方面有问题也不能直接办理。比如逾期纳税申报、错误申报、无特殊原因长期进行零申报,或者开具的发票出现问题等。
解决办法:
(1)联系企业的主管税务所问清楚具体原因;
(2)配合专管员的核查提供税务局所需要的材料;
(3)将资料准备好去找专管员进行一一核实;看资料是否真实有效、齐全;
(4)核实清楚按所属专管员给的处理结果进行补缴税款罚款、滞纳金等;
(5)税务局会根据核查的最终结果决定是否解除风险。
3、公司有设立分支机构
很多规模较大的公司都会下设分支机构,那么在办理公司注销时,必须先注销分支机构才能注销总公司。
解决办法:
先注销公司所设立的分公司或子公司,再来注销总公司。
4、简易注销未通过申请
有些公司是之前申请简易注销,但是未通过申请,这时再次申请简易注销,就会出现被驳回,因为每个公司只有一次简易注销的机会。
解决办法:
如果简易注销未通过,那就只能走一般注销流程了。
以上是对公司注销被驳回的原因介绍。如您正面临公司注销被驳回的难题,对被驳回的原因不够了解,便可对文中介绍内容进行详细把握,从而以确保准确找到被驳回的原因,确保公司注销相关操作有序进行!